二手经济适用房,政府承诺可优先回购
[提要]昨日,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《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,《
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.新规定首次明确:经济适用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时,
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. 今日头条:武汉调整住
房保障 经济房群体"转向"
昨日,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《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,《武汉市
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.新规定首次明确:经济适用房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时, 由政府
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.
经济房的购买人只有"有限产权",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.新"办法"规定,购
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, 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,应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
相关费用.购房人也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费用后, 取得完全产权;在取得完全产权
前, 不得用于出租经营.己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它住房的,原经济适用
住房由政府回购.
据称,回购的经济适用房,将继续用于解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
(责任编辑: 021u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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